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新媒体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热点问题(二)-米乐体育官网app入口
发布日期:2024-07-0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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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每月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7月1日后,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渠道有哪些?
答:山东省社会保险费的申报期为每月1日至月末最后一日。
7月1日后,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等渠道办理申报、缴费等业务。
2.问:7月1日后,用人单位如何使用客户端和电子税务局自行办理社保费日常申报缴费业务?
答:用人单位为职工申报过缴费工资后(2024年已在人社、医保部门申报本年度缴费工资并核定2024年度社保费基数的,申报信息将自动同步至税务部门,本年度无需重新办理缴费工资申报),税务系统会定期生成社保费待申报信息,日常申报缴费时:
1.可登录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在【社保费申报】→【日常申报】功能选择需要申报的费款所属期,系统会自动带出待申报信息,核对人员、金额后,在左侧勾选待申报数据,点击【提交申报】→点击【确定】,系统自动跳转至【申报记录】界面。社保费申报成功后,进入【费款缴纳】→【缴费】模块,系统自动获取已申报的社保费应缴费信息,核对缴费信息后,输入申报密码(即客户端的登录密码),选择缴费方式,点击【确认缴费】,完成缴费操作。
2.可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进入【地方特色】→【社保业务】→【日常申报】模块,选择需要申报的费款所属期,系统会自动带出待申报信息,核对人员、金额后,在左侧勾选待申报数据,点击【申报】,申报成功后,点击进入【社保费申报缴纳】→【社保费缴纳】模块,系统自动获取已申报的社保费应缴费信息,核对缴费信息后,选择缴费方式,点击【缴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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