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1.检举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未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以及其他轻微税收违法行为,请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举报。
2.检举个人信息冒用税收违法行为,为方便检举及保证检举信息的准确性,建议直接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端(app)提交检举事项。个人所得税手机端(app)操作说明:进入个人中心,点击任职受雇信息,选择非任职受雇单位,进行申诉提交即可。可通过“异议处理记录”查询模块查看申诉记录及状态。经查实属于冒用信息的将不会影响个人办税和增加税收负担。
如通过税务门户网站检举个人信息冒用税收违法行为,需在检举表单中详细准确提供以下信息:检举人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件号码;被检举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被冒用事项(指任职受雇信息、收入缴税记录等);检举类型(指曾经任职、从未任职等)。
3.检举其他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等一般税收违法行为,请如实填写以下检举表单。
二、办理原则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严格保密的原则,对检举事项进行分类处理。
三、内容填写
检举人应当提供被检举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等信息,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对提供检举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诬陷、捏造事实。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电话:0531-82613775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济大路5号
邮编:250001